消防水炮管网没有水是会被处罚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完好有效 。而消防水炮管网无水,显然不符合这一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要求。
同样根据《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规范》,对于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(包含消防水炮系统)的供水管路设计有着清晰规定:自动控制阀前应采用湿式管路 。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,消防水炮的管网需要保持有水状态,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响应灭火。在冬季一些寒冷区域,有用户为了防止湿式管网被冻坏,将管网中的水放空,虽然水炮能够自动启泵,启动后水泵向管网注水打压,水炮喷的水柱由近及远,看似能达到火源中心灭火,但这种做法实际上不符合规范要求。
并且,在日常消防设施检测中,如果出现消防水炮管网无水的情况,也会导致检测无法通过从而被处罚。例如在消防模拟末端试水装置检测过程中,若末端的压力表无压力,打开自动控制阀后试水喷头不能出水,就表明消防水炮管网无水,这种情况下检测失败,相关单位会面临相应处罚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单位若存在消防设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、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情况,消防部门将责令改正,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实际案例中,有众多因消防管网无水或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而被处罚的情况。
2025 年 3 月 20 日,新区消防支队执法人员对甘肃省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 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 检查时,发现单位屋顶水箱间实验消火栓压力表未保持完好有效,支队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还有 2024 年 1 月 22 日,湖北黄石开发区・铁山区汪仁镇一餐饮店因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管网无水,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立案查处罚款 6000 元 。
这些都充分说明,消防水炮管网无水属于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,必然会受到相应处罚。 所以各单位务必重视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,确保消防水炮管网时刻处于正常有水且能正常运行的状态,避免因违规而遭受处罚,更重要的是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